0511-85632800
Get Adobe Flash player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第九条 第四项 (四)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或者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证明。
 
0511-85632800
0511-85632800
13655281305
为进一步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应急管理部近日启动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整治专家指导服务,并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   本次中小油气储存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由部、省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中央企业总部组织实施,实现全国中小油气储存企业全覆盖。专家指导服务工作重点是对企业自评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三个系统”、外部安全距离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企业安全风险等级,指导帮扶企业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对专家指导服务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及时交办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跟进行政执法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完成问题隐患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推动企业持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镇江国正物资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镇江市镇江绿地城际空间站B座(镇江高铁南站北侧)  
电话0511-85632800   邮箱:87606302@qq.com  QQ:87606302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ICP备13004346号-1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